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成立于1955年3月。近年来,学校坚持"三海一核"特色办学方略,全面推进"创新推动,打造品牌"的人才培养战略,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明显进步和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多门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hrbeu.edu.cn)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等工作,具体信息可进入官网查看。
一、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概况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哈军工时期。1955年3月,哈军工党委做出了培养研究生的决定,当年招收3名海军工程系研究生,开创了学校研究生教育历史的新纪元。
1966年,学校停止招收研究生。1978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并在舰艇结构力学等学科首批招收8名硕士研究生,成为文革后第一批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船舶流体力学、水声工程2个学科获得首批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学校开始招收全国第一批工程硕士研究生。当年,学校研究生总数达1759人,研究生导师257人。2002年,教育部批准学校设立研究生院,成为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进入国家研究生培养主力军行列。2007年获准建立研究生院。2009年,学校通过工信部"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专家组现场评估验收并获优秀评价。目前,研究生院下设院办、招生办、培养办、学位办、学术办5个科室。副校长吴林志兼任研究生院院长。
目前,哈尔滨工程大学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9个;"十三五"国防特色学科7个、国防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1个、一级学科11个。在学科门类和招生类型上,学校可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工学、法学、管理学等3个学科门类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可招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等6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形成了支撑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学位授权体系。
二、研究生院管理职能
院办公室:
1.研究生院日常行政管理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3.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4.研究生院网站建设
招生办公室:
1.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2.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3.组织开展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建设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招生自命题与阅卷工作
4.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5.组织开展推免生接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
6.组织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年度申报工作
7.组织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
8.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花名册制作工作
9.负责研究生招生机制体制改革、招生工作实践的总结、分析与数据上报(公布)工作
培养工作办公室(含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1.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及管理
2.研究生课程建设
3.研究生教材建设
4.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
5.研究生课程运行管理(课程安排、课程开设及取消、任课教师、课程考核、成绩管理)
6.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
学位工作办公室:
1.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学位授予管理
2.研究生开题及学期检查管理
3.研究生毕业注册、学位注册及图像信息采集
4.外校学位论文评阅受理
5.导师遴选、评价及日常管理工作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7.学术和专业学位点的动态调整、自评估和评估工作
8.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建设
学术工作办公室(含学籍与奖助办公室):
1.研究生学籍管理
2.各类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
3.评奖评优
4.组织开展研究生各类学术科技活动
5.创新实践竞赛活动及学术文化建设
6.校外基地建设
三、硕士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人员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校内联系人信息。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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