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有5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理学、工学、军事学3个学科门类),10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文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军事学7个学科门类),每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很多,那么报考条件有哪些呢?具体招生信息可进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https://gr.xidian.edu.cn)进行查看。
一、硕士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上述专业、课程进修及论文要求)。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符合我校招生指标限定地区要求,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工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6.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二、博士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7.满足所报考学院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第1、2、4、5、6、7条基本条件外,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在学第二至第五学期可申请硕博连读,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报考。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满足上述第1、2、4、5、6、7条基本条件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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