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gra.cdut.edu.cn。成都理工大学是以理工为主,以地质、石油、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为特色,经管文法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成都理工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生、博士生的高等院校之一。学校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一、学校介绍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3月15日。2010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12月26日,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生、博士生的高等院校之一,196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家恢复学位制度后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同意我校试办省级研究生院。先后称谓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部)。2019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恢复成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下设综合科、培养科、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等5个科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经过66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批权。
学校目前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8个,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校基本上形成了学位授权层次齐全,学位授权布局点多面广,学位点结构优化合理,导师队伍实力强劲,研究生规模稳步壮大,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日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健上升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负责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制定管理规章制度。
2.全面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的思想、行为、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调研以及研究生德育工作研究;组织实施研究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新生入学教育等活动。
3.协助党委组织部、校团委指导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及研究生违纪的处理;做好研究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处理。
5.指导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
6.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制定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各类别研究生招生工作。
4.负责各类别研究生教学、培养与试卷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申报、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
6.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复审工作。
7.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及学位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9.负责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10.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评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考生报考范围:地质学[代码为070900]、机械工程[代码为085501]、生物技术与工程[代码为086001]、管理科学与工程[代码为120100]、金融[代码为025100]。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在以下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测绘工程[代码为085704]、土木水利[代码为085900]、通信工程[代码为085402]、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为030500]、广播电视[代码为135105]、国际商务[代码为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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